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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12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8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年12月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分为预答辩、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七个主要环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级及往届未毕业的研究生;已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无需参加预答辩、答辩环节,仅需提供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名单见附件1)

二、预答辩

完成时间:10月10日前

(一)预答辩人员范围

本次需要参加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答辩的全体研究生注:不参加此环节,不能进行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等下一环节。

(二)预答辩组织工作

1.研究生导师须督促研究生在预答辩前完成学位论文,并认真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合格签字后,方可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未经导师审阅合格者,不准参加预答辩。此外,研究生在预答辩前需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系统操作:预答辩申请——填写论文预答辩信息),上传论文PDF版(导师签字版),以便学院、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2.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加强答辩管理,学校要求各学院按照正式答辩的专家要求成立预答辩委员会。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正高职称的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两名以上)组成。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须有1名以上外单位专家(博导,作为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导师不作为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务必参会旁听(不参与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5名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硕士生导师两名以上)组成,专业学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企)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委员会设主席1人,秘书1人,须有1名以上外单位专家(硕导及以上,作为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导师不作为所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务必参会旁听(不参与答辩)。

(3)预答辩专家应该由学科(专业)统筹协调组织邀请,研究生导师可以推荐专家,但是不可以单独邀请专家组织个人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进行单独预答辩,以确保学位论文预答辩质量。预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

3.研究生须将导师审阅合格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5本)、《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于预答辩前一周,上交预答辩委员会秘书,由秘书负责提前发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此外,预答辩前,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的原始实验记录提交给秘书,秘书需在答辩时将实验记录发给答辩委员会委员进行查看。预答辩结束后返给研究生,研究生需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实验记录电子版进行存档。

4.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采取PPT的形式汇报。硕士研究生汇报时长不少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时长不少于30分钟。预答辩应以线下方式进行。

(2)预答辩委员会对预答辩研究生进行质询,重点考察学位论文的书写规范、学术贡献、工作量、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等,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给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3)预答辩结论由预答辩委员会讨论后给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预答辩不合格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5.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前重要环节,各学科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视巡察,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6.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8日前填报《各学院2025年12月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电子版,见群共享文档;10月10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将《各学院2025年12月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电子版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至学校。(系统操作:上报材料管理——上报材料信息——阶段类型:论文答辩——阶段名称:202512月授位预答辩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存入研究生档案。

7.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21〕64号)、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及模板(附件4)及预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三、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

完成时间:10月11日前

为规范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我校现全面开展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工作。凡本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应严格按照我校各学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及模板的相关要求撰写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导出“检测合格证明”,提交到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系统操作:个人信息——检测合格证明)10月11日前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双盲评审等环节,具体要求见《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的操作说明》(附件5)。

四、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完成时间:10月17日前

1.10月12日前,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表》2份(附件6)、学术成果原件、成绩单原件2份(研究生院提供)、研究生培养手册原件等学位申请纸质版材料。此外,还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实验记录或临床病历记录电子版材料(系统操作:个人信息——记录信息),原件要求导师保留,原则上毕业后不少于5年;学术成果材料电子版(系统操作:个人信息——专利信息、发表论文信息)(附件7)。如发现研究生在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将追究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相关责任。

2.10月17日前,各学院指派专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系统操作:论文答辩——答辩资格审查——导出审查情况),下载《长春中医药大学2025年12月研究生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8)。审核工作完成后,须将《2025年12月研究生资格审查汇总表》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资格审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至学校。(系统操作:上报材料管理——上报材料信息——阶段类型:论文答辩——阶段名称:202512月授位答辩注:还需在学生微信群,以及实验室、寝室、医院等学生比较关注的公告板上进行公示。

4.学校形式审查。研究生院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形式审查。

5.逾期未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本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完成时间:10月22日前

1.10月16日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系统操作:论文答辩——答辩申请)。提交四种材料:学位论文word版匿名、学位论文pdf版匿名、学位论文摘要txt版匿名、原创声明页pdf版署名,命名要求“学号+姓名”。其中原创声明页务必是导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章。

2.研究生所提交的论文须隐去导师和研究生的姓名、学号等能够体现作者情况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封皮第二页,务必删除。提交的论文至参考文献或附录即可,后面的致谢、个人简历等务必删除。

3.研究生本次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将由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送至校外参加双盲评审,务必按照要求高质量完成,以免影响评审结果。研究生及导师需认真学习《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共性问题》(附件9),认真修改论文,确保顺利通过双盲评审。

4.1017,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学术成果(系统操作:培养环节审核——发表论文登记——年级:2022——审核)及学位论文(系统操作:审核管理——导师答辩审核——答辩阶段:2025年12月授位答辩——评阅——审核结果——提交)并提交至学院。

5.1018日,学院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系统操作:论文答辩——答辩申请管理——学院审核)并提交至研究生院。

6.学校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5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检测结果分“合格”“需修改”和“不合格”三种,检测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论文评审等环节。

7.10月22日,学校完成学术不行为检测后,向学院通报检测结果,学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看(系统操作:论文答辩——答辩申请——检测结果查询)

六、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完成时间:11月25日前

1.10月23日前,学校利用网络评审平台将全部论文送至校外参加双盲评审

2.11月20日前,学校将双盲评审专家意见书下发至学院,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看(系统操作:论文答辩——答辩申请——送审结果查询)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准备论文答辩。

3.11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七、学位论文答辩

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11月21日12月5日,各学院、学科组织开展正式答辩工作。答辩相关要求及程序同2025年上半年正式答辩,此通知不作详细要求。

八、采集学位授予信息

1.12月10日前研究生自行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学位信息核对”栏填报学位信息;学校将学位信息上报国家后,学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学位信息。操作流程:登录个人账号—左侧“高等教育信息”—上方“学位信息”—输入学位证书编号(如学位未显示,点击“尝试绑定学位”)—完成查询。

2.12月20日前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并上传学位论文终稿署名版。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论文答辩——终版论文上传——“word版论文”“PDF版论文”和“PDF版格式证明”

九、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2月12日前,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12月31日前,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学院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决议》《2025年12月研究生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见附件10上传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学院登录研究生系统——上报材料管理——上报材料信息——阶段类型(论文答辩)——阶段名称(2025年12月授位答辩)——上传

十、相关要求

1.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工作进行严格审核。研究生未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未修满取得规定的学分,未完成科研、实践训练,未通过预答辩将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2.研究生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主体。学院在导师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指派专人负责,审核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未通过审核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学位授予工作事关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公平,是一项政策性强、审核程序严的重要工作,涉及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导师及研究生,保证我校202512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具体安排见《202512月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11


附件

1.2025年未申请学位研究生参考名单

2.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2025版)

3.各学院2025年12月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

4.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相关要求

5.学位论文形式规范检测的操作说明

6.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2025年12月版)

7.学术成果提供材料模板

8.长春中医药大学2025年12月研究生资格审查汇总表

9.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共性问题

10.2025年12月研究生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11.2025年12月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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